社会治理心理学与社会心理服务
辛自强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Email:xinziqiang@sohu.com)
报告人简介:
辛自强,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院长、教授。从事社会心理和经济心理研究,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重点、一般课题多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被引用7000余次,出版《心理学研究方法》《社会变迁中的青少年》等专著教材8部,4次获省部级奖励。目前担任中国心理学会社会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筹)主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社会心理服务专业委员会(筹)主任,《心理技术与应用》主编及多家国内外期刊编委。
报告摘要:
心理学的优长是实验室里“尽精微”的实证研究,然而,近年来的一个新趋势是心理学界在不断探索如何让本学科“致广大”——理解并改变社会现实。其中,社会治理中的心理学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要正确识别这方面的学术问题,我们必须从社会治理的心理内涵出发,认识到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人,治理的对象是以人为中心的社会事务,治理的过程是多元主体的群体决策过程,治理的路径之一是面向人的心理建设或社会心理服务。由此,心理学家应该着力研究社会治理“内生”的各种心理学问题,包括各类主体的治理能力,作为治理对象的现实社会心理问题(尤其是社会心态问题),群体决策心理,以及心理建设的战略和实践方案。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有望建立“社会治理心理学”的本土理论体系,有效响应国家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需求,为相关政策和实践提供学理思路和科学依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解决宏观社会心理问题,建设强大的国民心理,运用心理学规律和方法实现社会的“善治”。简言之,社会心理服务旨在“由心而治”,尊重并依循“心之理”而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心理服务并非为了“治病救人”,在本质上不同于面向个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新时代背景,构建社会治理心理学的崭新学科愿景,均吁请心理学同仁继续“尽精微而致广大”。
关键词:心理学;社会治理;社会心理服务